《中国刑法》
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与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,尚未导致紧急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。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,就是积极的作为方法,而行为人负有预防爆炸发生特概念务,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,以致发爆炸,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。
推行爆炸的方法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:
1、在室内安装炸药包,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燃;
2、将爆炸物直接投入室内爆炸;
3、借助技术方法,使锅炉、设施发生爆炸;
4、用液化气或者其他办法爆炸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刑法修正案(七)